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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
2021年6月22日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律师,南沙区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和其中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如果自然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遗产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是没有先后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等分割遗产。那么,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呢为大家整理解答。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接下来,为您介绍如下:




  一、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有关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综上,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遗产是遗产的一种,房产是很多人一辈子的心血,在生活中,因为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而大打出手的情况并不少见,最终骨肉亲情却反目成仇,实在不值。那么,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上述文章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当面对遗产继承纠纷时,应该首先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 南沙区律师  Tags: 遗产继承权的优先顺序是什么,房屋遗产继承权纠纷如何处理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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