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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后产生纠纷怎么办?
2013年11月25日  南沙区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双方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除了诉讼外的另一种离婚方式,叫做协议离婚或登记离婚,也是人们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这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协议内容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而产生纠纷,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在确认协议效力的基础上,判决不履行协议的一方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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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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