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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
2013年11月25日  南沙区律师
  导读: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本文为您列举了继承法上面有关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的法规,为您介绍了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如何分割的具体内容。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打个比喻说比较清楚,比如说这个房子价值20万,虽然是去世妻子a的名字,但因为配偶b和子女c有继承权,所以第一次继承的时候,一分为二,每人10万元;再婚后,后来的这位妻子d也有继承权——对于配偶b的10万,儿子c也有,所以,老人c去世后,就发生了第二次继承,也是一分为二,每人5万元。因此,再婚的妻子也有继承权,但不是整套房子的继承,而是对于丈夫b的份额的继承。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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