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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嘱
2014年1月25日  南沙区律师
遗 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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