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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与赡养义务
2014年12月7日  南沙区律师
       父母有存款10多万,子女4个<3子1女>,父有退休金,母无,两人均70多岁,居住在农村老家,子女均工作居住在县城。父有严重的糖尿病及心梗脑梗等并发症,每年需多次到县城住院治疗,子女尤其是女儿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近两三年来在父亲住院期间长子及长媳以各种理由不护理,不支付医药费<原有子女4人商定,护理有4人轮流,医药费有4人分摊,父母存款不动>,现长子突发疾病死亡,长媳对父母病情不管不问,住院不参与轮流护理,不支付医药费。长媳为教师,其子女均已成年,家庭生活比其他弟妹好。请问1.父母百年之后如何继承分配?2.将来长媳一家不尽赡养老人义务怎么办,赡养与不赡养的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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