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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原来共有房产,过户不用缴税
2015年2月3日  南沙区律师
  夫妻婚后购买房屋的权属证书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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