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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
2015年6月15日  南沙区律师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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