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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脱离母子关系,还能继承遗产吗?
2015年6月21日  南沙区律师
我儿子28岁,找了个坐台小姐当女友,还要结婚,我和他父亲坚决不同意。结果闹僵了,一气之下,我们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母子关系,儿子也作了同样的声明。

    2005年底,儿子结婚了我们没有参加。谁知春节一过,儿子竟死于车祸,我们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儿子做生意挣了些钱,我们老俩口想继承儿子的遗产,并不是我们要争什么,只是至今我们也信不过那个儿媳妇,她继承了我儿子的遗产,还不定会做什么。请问,我们还享有继承权吗?

    答:一般来说,父母是子女的继承人,而关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法律规定了几种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很显然,登报脱离关系在我国并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畴,而且,在我国也不认为登报声明就能断绝血缘关系,你们夫妇对于儿子的遗产仍然享有继承权。

    需要说明的是,你们儿媳对你儿子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不管她曾经从事过什么职业。如果你儿媳尚未怀孕,那你儿子的遗产将由你、你老伴、你儿媳平均继承。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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