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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6年1月8日  南沙区律师
  因为不涉及到第三人权益,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解释(二)十八条规定:

  

  1)如果一方要企业的经营权,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取得企业一方补偿另一方。

  

  2)双方如果都要企业经营权,由双方竞价,按出价高的竞价额给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愿经营企业的,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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