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离婚知识
继承诉讼
重婚犯罪
遗嘱继承
同居关系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继承法
栏目导航
离婚知识
继承诉讼
重婚犯罪
遗嘱继承
同居关系
财产继承
继承案例
继承权
遗赠
继承法
继承法论文
财产分割
文章列表
代书遗嘱有什么要求?
2016年1月21日
南沙区律师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来源:
南沙区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13710689289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北京劳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沧州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
长沙理财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个人房产买卖合同律师
惠州影视作品侵权律师
宁波广告合同律师
普洱市取保缓刑刑事辩护律师
上海经济诈骗律师
上海经济仲裁法律咨询律师
苏州专业并购清算律师
唐山产品质量损害律师
乌鲁木齐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周口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
珠海处理公司事务律师
广州律师
广州律师所
南沙区律师
南沙区律师所
微信扫一扫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沙区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1068928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