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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继女养老房产没保障 社区律师给老王吃了定心丸 
2016年3月23日  南沙区律师
 本报讯:有处自己名下的房子是上了年纪的人养老的保障。但是,杭州市莲花社区80高龄的王某和老伴孙某为了房子的事已经烦得睡不踏实了。前两天,他俩忧心忡忡地找到社工唐大姐咨询房子的问题。
  
    20多年前,王某与第二任妻子孙某走到了一起,随孙某到王家的还有她的女儿小汪。小汪结婚有了小家庭后,还是一直与两老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两年前,王某将房产赠与小汪,条件是小汪要尽赡养义务。对此进行公证后,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

  原本这个家也应其乐融融,哪料半年前孙某与小汪因琐事闹僵。“现在关系不好,房子又过户给她(小汪)了,我们担心以后万一……生活没有保障,我们想来想去还是想要回房子。”王某向唐大姐说出了心里话。

  “要回房子这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唐大姐一边劝慰王某,一边联系了社区律师陈淑芳。

  陈淑芳了解前因后果后,告诉王某:“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而且有赠与公证,通过法律程序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陈淑芳觉得就这样断然把房子要回会大伤与孩子的感情,她试着调解这起纠纷,“小汪一家是没有自己房子的,你们一旦要回房子,小汪一家三口没有地方可住还是要和你们住一起。如果这样,一家人住一起不是更难过?你们年纪也大了,也需要孩子照顾,不如双方好好沟通下,以和谐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见老两口点头,唐大姐也开始帮忙做孙某的思想工作:“平时多想想女儿的好,也考虑下她的困难,母女没有隔夜愁的。”陈淑芳还告诉了老两口平时与小辈如何交流的技巧。

  “如果是儿女不孝,不赡养老人,到时候要回房产也不迟。”陈淑芳最后的这番话给老夫妇吃了颗定心丸。

  “律师跟我们这么说,我们就放心了。快过年了,我回去再和女儿好好说说,开开心心过个年!”孙某拉着老伴的手喜笑颜开。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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