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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
2017年10月5日  南沙区律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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