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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
2017年11月9日  南沙区律师
  提要: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本为为您列举了多重情况下的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那么应当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本文网为您提供了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在各种情况下的处理办法以及办理流程。

 

  i、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的

  一、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几种情况

  (一)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或当事人不能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

  (二)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已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但是,一方当事人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

  二、管辖法院

  无论哪方提起诉讼,均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当事人离婚诉讼须知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或国内亲友代理诉讼,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进行公证。

  四、委托办理离婚手续相关文件法律文件

  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授权委托书

  离婚意见书

 

  ii、 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但都在国外的

  一、采诉讼离婚的几种情况

  (一)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或当事人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

  (二)双方均同意离婚,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但均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也不愿意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

  二、管辖法院

  (一)双方当事人均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在国内的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当事人已在国外定居,可由结婚登记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三、双方均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如何参与并办理离婚诉讼事务

  (一)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委托中国律师或国内亲友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诉讼,并向国内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四、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当事人需提交的法律文件样本

  授权委托书

  离婚意见书



  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iii、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外籍一方居住在国外的

  一、诉讼离婚前提

  (一)外国人不同意离婚,或当事人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

  (二)虽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就离婚问题已经达成一致的协议,但是,外国人不能到国内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或不愿意到国内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

  二、管辖法院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外国人不到国内亲自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有关离婚诉讼事务

  (一)法律文书送达问题:

  1、知道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准确地址的:(1)由人民法院依照受送达人(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由人民法院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由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4)在受送达人(外国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5)由人民法院依法公告送达。

  2、不知道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准确地址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二)参加诉讼问题

  1、外国人亲自到国内法院参加诉讼,或委托中国律师、或委托相关人员参与诉讼活动。

  2、外国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委托中国律师或国内亲友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诉讼,并向国内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四、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

  离婚意见书

  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以上是网为您提供的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在各种情况下的处理办法以及办理流程。更多涉外离婚诉讼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请留意婚姻法频道。


来源: 南沙区律师  


何平毅——南沙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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